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尹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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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取保候审主体都有哪些 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怎么申请

添加时间:2021年4月4日 来源: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shzddpals.cn/

  尹誉强,上海重大毒品案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申请取保候审主体都有哪些

一、申请取保候审主体都有哪些


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是否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呢这在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并不一致。有的地方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有的地方却不允许。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六十八条明文规定:“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这一规定即赋予被羁押的被告人的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力。


但也有极个别地方的极个别司法人员仍然以这是法院的解释为由拒绝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我们认为,这一做法是极其错误的。因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权是法律所赋予的,它所做出的司法解释具有全国性的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的义务。如果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规定不执行,案件进行到审判阶段以后,法院就可以据此认定有关机关和人员非法剥夺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从而可能构成程序违法,而程序违法则可能成为对控诉方不利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但有可能逃避、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大道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在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除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权外,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其实也是具有这方面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这里的近亲属主要就是指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同胞的兄弟姐妹,当然要是属于继兄弟姐妹的话,自然就不在这个范围内。









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怎么申请

一、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而且获得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自己洗脱犯罪嫌疑有重大帮助。不过司法实践中,很多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不清楚司法机关的审查重点,在申请书中一味的强调犯罪嫌疑人无罪的可能性,最后导致申请不能获得司法机关的批准。申请取保候审时,可以向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咨询如何准备申请材料,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二、哪些人能够申请取保候审


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是否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呢这在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并不一致。有的地方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有的地方却不允许。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六十八条明文规定:“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这一规定即赋予被羁押的被告人的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力。


因为我国对适用取保候审有条件要求,所以并不是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最后就一定可以获得批准。司法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往往需要在7日之内作出相应的答复,就包括同意取保候审的答复和不同意的答复。而在不同意的情况下,也要求告知申请人,同时还要说明不同意取保的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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