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尹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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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的税种分类 退运回来的货物的关税能退吗

添加时间:2024年1月19日 来源: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shzddpals.cn/

 尹誉强,北京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关税的税种分类

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关税的税种分类



  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关税的税种分类具体内容为:


  一、征收方法


  从价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标准征收关税。从价税额=商品总价*从价税率


  从量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征收定量关税。


  中国海关标志混合关税:依各种需要对进出口货物进行从价、从量的混合征税。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选择关税:指对同一种货物在税则中规定有从量、从价两种关税税率,在征税时选择其中征税额较多的一种关税,也可选择税额较少的一种为计税标准计征。


  滑动关税:关税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的税。可以起到稳定进口商品价格的作用。


  二、商品流向


  进口税


  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正常关税。


  出口税


  是对本国出口的货物在运出国境时征收的一种关税。征收出口关税会增加出口货物的成本,不利于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


  过境税


  过境税,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商品征收的关税。


  三、差别待遇和特定情况


  最惠国税率和普通税率


  最惠国税率适用于与该国签定有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普通关税适用于与该国没有签定这种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正常进口税是指最惠国税。


  特惠税


  优惠税率,是指某个国家或经济集团对某些国家的所有进口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有互惠的,也有非互惠的互惠的特惠税典型:英联邦特惠制的,非互惠的特惠税典型:洛美协定


  普惠税,普惠制的三个原则: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


  普惠制的基本目标


  ①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收益


  ②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


  普惠制的主要方案


  ①受惠国和受惠商品范围的规定


  ②关于原产地的规定


  四、进口附加税


  差价税


  即差额税,当某种本国生产的产品的国内价格高于同类进口商品的价格时,为了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按照国内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间的差额征收的关税,也称滑动关税,是欧盟农产品;闸门价格;。


  反倾销税


  一种进口附加税,1979年;东京回合; 规定,;凡是一国产品向另一国出口时,该产品出口价格低于正常贸易中用于国内消费的类似产品可比价格,就视为倾销;,正常可比价格,出口国国内市场批发价格


  条件:存在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造成重大损害或威胁或严重阻碍国内某一产业的兴建。 反补贴税


  抵消税或补偿税,是指对直接或间接的接受任何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补贴:是指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对企业提供的财政资助以及政府对出口产品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


  条件:


  ①进口商品接受了政府的直接或间接补贴,且进口商品是世贸组织禁止的


  ②是补贴对本国已建成产业造成重大损害或威胁或严重阻碍国内某一产业的兴建


  五、征收目的


  财政关税


  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通常向外国生产,国内消费需求大的产品征收,税率适中。多为发展中国家采用,对工业发达国家已经不再重要。


  保护关税


  为保护国内经济行业、农业等而征收;


  征收财政关税的条件:


  ①商品的进口需求缺乏弹性


  ②税率不宜过高


  ③税率高到了完全禁止进口的程度,就是禁止性关税


  六、其他


  报复性关税,惩罚性关税







退运回来的货物的关税能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第六十二条 已缴纳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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