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尹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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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制度的形式 关税减免的类型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4年3月4日 来源: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shzddpals.cn/

  尹誉强,北京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尹誉强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保税制度的形式

 保税制度由国家在港口或机场附近设立保税区、保税仓库或保税工厂,外国商品运进这些保税区域不算进口,不交纳进口税。保税制度按方式和实行区域的不同,有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区、保税集团、免税商店、保税转口等不同形式。



  保税制度由国家在港口或机场附近设立保税区、保税仓库或保税工厂,外国商品运进这些保税区域不算进口,不交纳进口税。保税制度按方式和实行区域的不同,有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区、保税集团、免税商店、保税转口等不同形式。


  ①保税仓库:


  经海关批准,进口货物可以不办理进口手续和较长时间储存的场所。进口货物再出口而不必纳税,便于货主把握交易时机出售货物,有利于业务的顺利进行和转口贸易的发展。


  ②保税工厂:


  经海关批准对专为生产出口而进口的物料进行保税加工、装配的工厂或企业。这些进口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辅料和包装物料等在进口加工期间免征进口税,加工成品必须返销境外。特殊情况需部分内销的,须经海关批准并补征关税。这些物料必须在保税工厂内存放和使用,未经海关许可不得随意移出厂外或移作他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工厂管理办法》规定了设立保税工厂的条件:凡经国家批准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或具有法人资格的承接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出口生产企业,均可向主管地海关申请建立保税工厂。


  ③保税区:


  经海关批准专门划定的实行保税制度的特定地区。进口货物进入保税区内可以免征关税,如复出口,也免纳出口税。运入保税区的商品可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加工和制造等。海关对保税区的监管主要是控制和限制运入保税区内的保税货物销往国内。保税区一般设在港口或邻近港口、国际机场等地方。设立保税区的目的是吸引外商投资、扩大加工工业和出口加工业的发展,增加外汇收入。因此,国家对保税区除了在关税等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外,一般还在仓储、厂房等基本设施方面提供便利。


  ④保税集团:


  经海关批准由多数企业组成承接进口保税的料件进行多次保税加工生产的保税管理形式。即对经批准为加工出口产品而进口的物料,海关免征关税。这些保税货物被准许在境内加工成初级产品或半成品,然后再转厂进行深度加工,如此反复多次转厂深加工,直至产品最终出口,对每一次的加工和转厂深加工,海关均予保税。保税集团的特点是海关对转厂加工、多层次深加工、多道生产工序的进口料件实行多次保税,从而有利于鼓励和促进深加工出口,扩大出口创汇,提高出口商品的档次,增加外汇收入。







关税减免的类型有哪些

关税减免,是减征关税和免征关税的简称,是海关全部或部分免除应税货品纳税人的关税给付义务的一种行政措施。它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调节手段,它是贯彻国家关税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



  关税减免的类型


  关税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三种类型。


  1、法定减免


  法定减免是指根据《海关法》和《关税条例》列明予以减免的,如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的货物、物品,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口的原材料等;


  《海关法》规定的法定减免有六种货物、物品: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法律规定减征、免征的其他货物、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2、特定减免


  特定减免是按照《海关法》和《关税条例》的规定,给予经济特区等特定地区进出口的货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特定企业进出口的货物,以及其它依法给予关税减免优惠的进出口货物以减免关税优惠;


  3、临时减免


  临时减免是国家根据国内生产和国际市场行情变化,确定对某一类和几种商品在一定时限内临时降低或取消关税。


  特定减免税和临时减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目前已实行减免税的项目有:


  科教用品;


  残疾人专用品;


  小轿车和轻型客车国产化;


  救灾物资;


  三资企业;


  内资项目;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


  加工贸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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