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尹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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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辩护人可以会见当事人吗?醉驾法庭上自我辩护是否可以

添加时间:2024年2月3日 来源: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shzddpals.cn/

  尹誉强,北京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亲属辩护人可以会见当事人吗?

亲属辩护人可以会见当事人吗


直系亲属代理刑事案件,需要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才能会见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作如下工作: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


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起诉意见书等;


3、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如果检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不予起诉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无罪释放。


4、即使达不到上述目的,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审查起诉人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公诉人的指控思路,为成功辩护做更充分的准备。


5、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法律维权辅导,保证其健康积极的面对现实,迎接挑战。


6、为犯罪嫌疑人和其家属沟通案情之外的生活信息和亲情信息,安抚情绪,保障基本需求。


7、严防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刑讯逼供的事情发生或者继续,代理申诉控告不法办案人员。


二、辩护人的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辩护人的范围包括:


1.律师。律师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律师资格,并且经过登记注册,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虽然取得律师资格但未登记注册的,仍不得以律师身份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


另外,《律师法》第13条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同时该法第36条规定: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现役军人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可以聘请军队中的或者地方的律师作为辩护人。


外国人、无国籍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辩护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作为辩护人。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鉴于我国当前的律师队伍尚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要,为了有效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工会、妇联、共青团、学联等群众性团体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可以推荐公民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他的辩护人。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实际上扩大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选择范围,因为除了监护人不再限定近亲属,而是亲戚朋友都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这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及时委托到辩护人,解决请律师难的问题和及时有效地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十分有利的。


律师、人民团体、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身份证明和辩护委托书。


综合上面所说的,辩护人专门是为当事人和被告作辩护的人物,对于此人一般是可以和当事人接触的,主要就是可以更加的了解案情,但如果是带着不法的目的会见的话,那么是坚决不允许的,所以,辩护人想要见当事人还必须要提交各项的证件。





醉驾法庭上自我辩护是否可以



大多数情况下,当醉驾进入到庭审阶段以后,一般被告方都会聘请专业的律师来为自己进行醉驾的意见辩护,尽最大的努力可以争取到法庭的从轻叛理。一般来说,像辩护这样的事情,都是由被告方的代理人来进行的,但是对于案件本身,相信只有当事人是最为清楚的。下面为大家介绍的是,醉驾法庭上自我辩护是否可以


一、醉驾法庭上自我辩护是否可以


法官在庭审时会询问当事人说明问题,是无法猜测的,因为这要根据其所涉案情来决定。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当事人陈述;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宣读鉴定意见;


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二、醉驾入刑 重在执行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将正式实施,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


三、醉驾将以危险驾驶罪量刑


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入刑。针对《刑法修正案》5月1日实施,最高检、最高法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提及上述内容。


《规定》补充、修改了10项罪名,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驾在法庭上自我辩护是要根据所涉及的案情来进行决定的。不过通常情况下,法院在审理的时候肯定会询问当事人,倾听当事人的陈述的,所以说作为当事人来说,一定要如实的向法庭陈述自己的案情,过程当中一定要有着良好的悔过态度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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