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尹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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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罪立案标准 人民法院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29日 来源: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shzddpals.cn/

  尹誉强,上海重大毒品案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网络诽谤罪立案标准

;;; 诽谤罪就是散步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诽谤有情节轻重之分,当情节比较严重时即构成了诽谤罪。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诽谤罪立案标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诽谤罪的定义: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不能构成诽谤罪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1.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


  3.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诽谤罪的犯罪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人民法院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②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③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④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⑤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⑥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的案件

  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根据这一规定,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的案件,其审理法院的确定有以下三种情况:提审。指令原审法院再审。自行再审。


  三、检察院抗诉而裁定再审的案件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项至第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根据该条规定,因检察院抗诉而提起再审,其审理法院的确定由如下两种方式:由接受抗诉的法院审理。由接受抗诉的法院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了解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对于人民法院的立案标准你也了解了,只有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才能够被法院立案,不符合立案标准的,自然也不会被立案,好了以上就是人民法院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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