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尹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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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流程 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多久会开庭?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来源: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shzddpals.cn/

 尹誉强,上海重大毒品案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流程

  1、内容


  案卷材料和全部证据。


  2、方式


  程序性审查。


  3、处理


  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检察院。


  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检察院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检察院。


  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案卷材料、证据: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宣告被告人无罪,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


  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受理。


  刑诉法第15条第2至6项: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检察院。


  法院认为检察院起诉移送的有关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条件,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





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多久会开庭?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开庭日期只有上限没有下限,只要在这段时间里审理结束都是合法的。

律师可以帮助催促法院和检察院,但作用未必会很大,律师的作用是在辩护上,但因律师是专业人士,在很多程序上可以提高审判阶段的效率,也能起到程序加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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