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尹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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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在哪 网络诈骗处罚罚金数额是多少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来源: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shzddpals.cn/

  尹誉强,上海重大毒品案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尹誉强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在哪

  我国对于犯罪的处罚一般就是罚金以及拘禁这两种,有时候在刑事处罚中还包括罚金和没收处罚,有些人并不知道其中的区别在哪里,想必大家都比较了解,那么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在哪呢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就由为大家具体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在哪


  《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二者同属于财产刑,但性质不同,主要有以下区别:


   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节较重的犯罪。


   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此外,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二、没收财产适用对象


  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包括:


  1.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本法分则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这类犯罪如: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运输假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抢劫、贪污等侵犯财产罪;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等。对这些犯罪分子适用没收财产,既是对贪财图利的犯罪给以应有的惩罚,也是对他们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予以必要的剥夺。


  三、没收财产范围


  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以上就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在哪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后对相关的法律内容有了大致的了解,对于不法分子我国的法律是予以严惩的,不管是罚金和没收财产都是一种法律惩罚,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网络诈骗处罚罚金数额是多少

  随着网络的发达,人们也越来越依赖网络消费,支付手段更是离不开网络。所以,就出现了许多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犯罪,网络诈骗数额较大的是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的。网络诈骗处罚罚金数额是多少接下来由带您了解相关知识。



  一、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罚金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判处罚金,应根据犯罪情形决定罚金数额。 目前,罚金处罚标准只有以下三种:


  1、没有规定具体数额的,最少不少于1000元;


  2、规定了相关数额;


  3、以违法所得或犯罪数额为基准处以一定比例或倍数的罚金。


  此外,对未成年人应从轻或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低于500元。


  三、网络诈骗处罚罚金数额是多少


  1、诈骗不足4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诈骗3 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网络诈骗处罚罚金数额是多少;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大的,原则上会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的还有可能被没收财产。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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